本文件已经通过了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委员会(IACUC)以及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一、病原检测

1、 检测目的:为保障实验动物福利和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和保障生物安全,对从实验动物中心拿出到PI实验室的暂存实验动物进行病原检测和预防,并以此作为开具福利伦理证明的依据。

2、 检测范围:IACUC批准因特殊仪器使用等原因需在PI实验室暂存动物,且从实验动物中心取出动物到PI实验室连续过夜饲养超过7天的实验室,仅限清华大学校园内。

3、 检测项目:小鼠国标SPF必须检测项目和必要时检测项目。

4、 检测方法及检测频率:

检测项目

样本

检测方法

检测频率

SPF必须检测项目

按照国标/棉片

按照国标/PCR

每季度一次

汉坦病毒+淋巴细胞脉络从脑膜炎病毒

按照国标/棉片

按照国标/PCR

每季度一次

其他SPF必要时检测项目

按照国标/棉片

按照国标/PCR

每年一次

5、 样本抽检方法:

动物中心兽医按检测频率提前和相关PI实验室联系确定采样时间,送样到有CNAS认可的公司检测,出具报告。检测样本方法如下(以下三种任选一种):

    a)  80固定笼盒设置一笼2-3只哨兵鼠(哨兵鼠可以从动物中心购买),哨兵鼠能监测病原污染情况,每周换笼收集各个笼盒1勺脏垫料放到哨兵鼠笼盒中,每季度送检活体哨兵鼠。

    b) 棉片脏垫料接触法样本检测,即每季度收集每一笼盒一勺脏垫料到干净笼盒中,将无菌棉片放到收集脏垫料的笼盒中,用力混匀脏垫料和棉片,然后用无菌镊子将棉片取出放到无菌50ml离心管中(QPCR方法价格见附件)。

    c) 每季度抽取淘汰动物送检,抽样数量见下表。抽取的动物需要涉及不同实验者或不同品系。

群体大小/

取样数量

100

不少于5

100~500

不少于10

500

不少于20

注:在PI实验室连续过夜饲养超过7天但不够一个季度的实验动物,也需按照上述要求在饲养周期内实验结束前进行一次抽检。

6、 检测费用:PI实验室承担。如PI实验室不配合病原检测或不支付检测费用,将取消在PI实验室暂存动物资格,暂停开具相关实验动物研究项目的福利伦理证明。

7、 检测结果评估与处置:

    a) 动物中心对每次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将检测报告和评估结果上报实验室管理处。

如检测发现动物发生人兽共患疾病和对动物健康影响较大的病原感染,需按学校和中心的防疫程序进行处置。

    b) PI实验室被取消暂存动物资格后,拒不配合处理的,中心有权不开具相关实验动物研究项目的福利伦理证明。

二、病原预防方案

1、进入暂存区人员一律穿戴个人防护装备(PPE),包括一次性手套、条帽、口罩、鞋套和实验服;

2、换笼与洗消:换笼前实验含氯消毒剂先对暂存间进行全面消杀,换笼时先观察动物健康状态,使用大号镊子转移,换完笼浸泡消毒。更换下来的垫料按生物安全一级材料进行无害化处置。脏笼盒使用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冲洗干净,晾干备用。每周更换一次。

3、换笼注意:操作不同笼盒动物前注意消毒手部,尽量操作完一盒动物后再打开下一盒动物,条件允许的话尽量在通风橱内操作,操作台面在操作完每一笼动物后都应消毒,注意器械盒和仪器的消毒,避免交叉污染。如发现动物健康问题,应及时联系实验动物中心兽医进行诊断治疗;

4、实验操作与测试:操作区域台面需要使用消毒剂测试干净,操作人员佩戴PPE,将笼盒转到操作区,笼盒外表面进行消毒剂测试消毒后打开笼盒,观察精神状态无异常,取出动物,观察体表无损伤,进行麻醉和固定,术后消毒,保温,苏醒后送回暂存间;

5、为预防体外寄生虫:每周一次用0.02%害获灭杀虫剂喷壶对着笼盒的四个角和正中央均匀喷洒,使害获灭稀释液均匀分散于笼盒四壁、底部,然后将小鼠转移过来。害货灭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不能直接喷在小鼠身上;

6、暂存区小鼠来源实验动物中心,实验结束后即安死,密封包装冻存后返回实验动物中心动物尸体间。暂存区禁止私自从校外单位引进实验动物进行实验操作,更不允许将外单位引进的动物私自转入动物中心屏障内动物带进带出房间。

三、动物福利维护方案

1、动物实验区环境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各PI实验室制定记录表,每周记录观测数据,每月将数据上报到动物中心。

项目

指标

温度/℃

20~26

日温差/℃

≤4

相对湿度/%

30~70

氨浓度/mg/m3

≤14

噪声/dBA

≤60

照度/lx

工作照度

≥150

动物照度

15~20

2、实验者应给动物提供足够的清洁饲料和饮水。动物饮水应进行高压灭菌或辐照灭菌后使用。饮水也应进行灭菌处理, 达到无菌要求。水瓶应定期清洗,干净透明,不应有可见的杂质或苔藓。

3、垫料的材质应符合动物的生物学特性和福利要求, 应满足吸湿性好、 尘埃少、 无异味、 无毒性、无油脂、耐高温和耐高压等条件。垫料应经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

4、笼具和实验动物福利用品应符合实验动物的生活习性, 所采用的材料应无毒、 无害, 成耐高温、耐高压、易清洗,且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5、动物笼具使用空间应满足下表要求。

项目

小鼠

体重

20g

≥20g

地板面积/m2

0.0067

0.0092

笼内高度/m

0.13

6、PI实验室连续三次以上违反上述要求,动物中心将取消PI在实验室暂存动物的资格。同时动物中心会定期到暂时饲养实验动物的PI实验室进行环境采样检查,一旦发现体外寄生虫,将上报实验室处,产生不良后果及多次检出寄生虫的PI实验室将取消暂存动物资格。


实验动物中心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