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修订实施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实验动物中心是公共开放的校级科研条件平台,饲养动物的屏障环境不同于普通环境,任何进入设施开展动物实验的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共同维护设施运行安全,遵守实验操作规范,维护动物福利和伦理。
为保证动物实验顺利开展,保障中心设施稳定运行,降低违规行为发生,中心起草修订了程序文件《PD-Ⅰ-16A-实验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IACUC审阅已通过。此后,针对发生的违规行为,中心将采取以下处理方法,请各位师生知晓并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
1) 提交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实验人员违规行为收集表单https://thu-larc.mikecrm.com/aQGFEd0。
2) 暂停违规人员所有门禁权限。
3) 动物中心公布隐除个人信息的违规行为,以文件公告、电子屏播放等载体形式。
4) 违规人员需向动物中心(IACUC邮箱:iacuc@mail.tsinghua.edu.cn,或一期303办公室)提交违规行为“检查书”(点击下载:PD-I-16B-实验人员违规行为检查书),内容包括:
①对违规事实描述;
②避免再次发生的承诺;
③同意在违规通知中使用打码处理后的图片;
④本人及PI签字。在没有接到“检查书”前,门禁权限不予开通。
5) 收到违规行为记录表单以及“检查书”后,违规人员需进行关于实验动物中心各项操作规范的线上试题考核(此项内容后续逐步开展),考核成绩合格,恢复违规人员门禁权限。
6) 视违规行为类型,动物中心在恢复门禁权限前有权要求违规人员再次接受屏障使用培训。
7) 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中心可以向IACUC、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汇报违规事实,依据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协助处理违规行为。
实验动物中心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