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在维护动物福利,保障实验室安全的前提下,规范从实验动物中心打包小鼠带回到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的操作流程,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在清华大学校园内,从实验动物中心一、二期设施向校内各实验室之间转移实验动物。

3. 内容

3.1. 外带动物类型

    a. 带动物回实验室进行安乐死取材操作;

    b. 无法在实验动物设施中完成的特殊测试或手术;

    c. 其他必须带回实验室进行操作的合理诉求。

3.2. 外带动物条件

    a. 在动物研究计划(Animal Protocol,AP)中提交了关于动物外带的方案,并且该方案通过了学校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委员会(IACUC)有关动物福利伦理的审查,授权有效AP号;

    b. 在PI实验室进行动物测试操作的房间/区域经过IACUC审查授权并在实验动物中心备案。在硬件上:要具备通风条件、适宜的温湿度和方便消毒清洁的台面,有防止动物逃逸的笼具、挡鼠板、鼠夹或粘鼠板。软件上:要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卫生消毒制度、使用动物登记制度、防动物逃逸的应急方案等。

3.3. 外带动物流程

3.3.1.  将小鼠从屏障内取出,拿至打包台处进行打包。一期设施在202房间,二期设施在4027洗消间入口处。

3.3.2.  登记领用校内转运专用小鼠运输盒,在盒底铺上适量垫料,将小鼠从IVC笼盒内转移至纸质运输盒内,每个纸盒推荐放3只成年小鼠,避免多只放于一盒内,以免盒子被咬破造成逃逸。盖上运输盒盒盖,保证边缘无缝隙遗漏,防止小鼠从缝隙钻出逃逸。请注意需在盒盖上扎适量通气小孔,防止动物拥挤造成窒息死亡。

3.3.3.  刷卡取出门凭条,凭条上信息应与实际带出动物信息一致,在进入实验室所在楼宇时,将凭条主动交于物业值班人员处。

3.3.4.  小鼠拿到实验室后应尽快开展实验,避免长时间存放。超过30分钟再行操作时,要将动物转移到开放式饲养笼中。一次性打包盒不可用于长时间存放动物,极易发生逃逸现象。

3.3.5.  测试或手术过程要符合动物福利的要求,注意环境的卫生清洁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温湿度、光照条件适宜。

3.3.6.动物尸体使用自封袋包装好冻存到冰柜,需如数送回动物中心进行集中保存和处理。除动物中心外,校内各PI实验室不具备处理动物尸体的资质。如动物尸体未返还,下次将无法通过取出系统打印出门凭条。

3.3.7.测试过程中不慎逃逸的动物,要及时捕捉住,捕捉不到时要尽快放置粘鼠板或鼠夹,并设置挡鼠板。随后将逃逸动物情况告知动物中心和所在楼宇的物业。

3.4. 注意事项

    a. 运输盒仅限用于从动物中心打包小鼠取回实验室,不可用于过夜饲养实验动物。

    b. 运输盒为一次性使用,使用后容易有尿液、血渍等污损,请务必及时作其他垃圾淘汰处理,不可重复利用。

    c. 遇到恶劣天气如酷热、严寒天气,要注意防晒、保暖。下雨天要避雨,防止淋湿运输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