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中心目前可开具的文件有3种编号:
1. Animal Protocol批准后的,IACUC No.,编号样式如25-CZ1。
此文件中有PI、AV(Attending Veterinarian,主治兽医)、IACUC主席签字,盖“校科技伦理委员会”章。
2. 基金/项目申请或开题时需要的“实验动物委员会福利伦理证审查批件”,编号如THU-02-2026-xxxA。
此文件中有IACUC主席签字,盖“校科技伦理委员会”章。
此文件仅作基金/项目申请时使用,正式实验前需要重新递交修改完整的Animal Protocol。
3. 投文章时,可以整合多个Animal Protocols的批准文件“INSTITUTIONAL ANIMAL CARE AND USE COMMITTEE FORM”,编号如THU-LARC-2026-00X。
此文件中此文件只有IACUC主席签字,不盖“校科技伦理委员会”章。
文章投稿时可以申请,所以编号是根据申请时间进行编号的。好处是可以整合多个Animal Protocols,包括各Animal Protocol的动物实验内容。除非指明需要此文件,否则文章中体现第一种编号(25-CZ1)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