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Ⅱ-05A-实验动物福利问题汇报政策和处理措施

1. 目的

清华大学认识到在科学研究和教学中使用动物是一件庄严而且神圣的事情,并且致力于保护这些动物的福利与健康。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使用和管理委员会(IACUC)与实验动物中心愿意和所有使用动物的人员共同努力维护好动物的福利。因此,任何人一旦发现在清华大学实验动物照料和使用过程中涉及违反动物福利的问题,均希望能够立即汇报。

为了使动物福利问题能够顺畅反馈到相关部门,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与维护,制定此程序文件。

2. 适用范围

清华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进行的实验动物照料和使用过程。

3. 具体内容

3.1. 汇报政策

IACUC和实验动物中心已经建立了实验动物照料和使用相关的政策和处理措施,所有人员均可以参照《PD-Ⅰ-18-V1-屏障设施违规行为监督纠正程序》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汇报实验动物照料和使用方面的问题。

3.2. 汇报流程

汇报人可以通过口头、电话、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汇报,汇报可以是匿名的。实验动物中心主治兽医/常务副主任将会评估调查汇报的实际情况,然后填写一份汇报表格后立即递交给IACUC,IACUC将根据情况尽快处理。具体流程描述如下:

3.2.1. 提交汇报给下面的人员(可任选其一或多个):

a) IACUC主席:吴畏 wwu@tsinghua.edu.cn ,62796757

b) 动物中心常务副主任:常在 changzai@tsinghua.edu.cn,62798506转3011

c) 主治兽医:谢忠忱  xiezhongchen@tsinghua.edu.cn ,62799328

d) IACUC秘书:刘铭 liuming60@tsinghua.edu.cn , 62798506转3033

e) IACUC行政邮箱:iacuc@tsinghua.edu.cn

3.2.2. 以上人员在接收到问题汇报后,应告知兽医,调查核实汇报内容。

3.2.3. 如汇报内容属实,接到汇报的人员根据汇报内容与兽医一起填写《清华大学实验动物福利问题汇报表格》(以下简称“《表格》”)。假如《表格》没有了,请致电IACUC秘书62798506转3033索取。

3.2.4. 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将表格递交到实验动物中心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或IACUC主席办公室或IO办公室。

3.2.5. 接收到汇报的机构负责人或IACUC主席对汇报内容进行处理和结果反馈。

3.3. 各方在汇报中的职责

3.3.1. 兽医

3.3.1.1. 兽医接到汇报内容后,应立即调查动物健康问题。假如需要,立即通知实验者终止相关的动物实验。

3.3.1.2. 兽医随后完成《表格》的第二部分,包括兽医评价、和相关的人或PI讨论的结果、为关注动物健康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是否违反Animal Protocol(以下简称“AP”)的评价。

3.3.1.3. 兽医完成《表格》的第二部分后,将转发此表格到IACUC和PI。兽医将要做如下的决定:

a. 无论是否存在严重的动物健康问题或违反AP,此表格内容都需要递交到下一次的IACUC会议上讨论;

b. 假如兽医发现了有明显的违反AP的情况,应立即联系并把汇报《表格》递交给IACUC主席。严重违反AP的内容包括:实验人员不在已通过的AP中;实验人员违反操作流程;进行的实验没有列在AP中;进行的实验和AP中的描述不符。

3.3.2. IACUC

根据兽医递交的汇报评价结果,IACUC将执行以下方案:

3.3.2.1. 假如确定了是严重违反福利的行为,IACUC主席代表IACUC委员会以邮件或纸质等书面形式通知PI,给予PI一个向IACUC陈述的机会,

3.3.2.2. IACUC主席召集兽医和至少一个IACUC成员组成临时委员会。此临时委员会根据PI陈述和违反事实做出合适的处置,例如:

a) 需要更加频繁的监控和审查。

b) 重新进行培训或者增加培训的项目。

c) 取消违反操作的人的动物实验资格。

d) 暂停已批准的相关AP,等待下一次IACUC全体委员会会议审查。

3.3.2.3. IACUC做出决定后,应立即书面通知PI和实验动物中心,告知采取的处理措施。

3.3.2.4. 如研究计划被暂停,该AP中所有涉及的人员将不能在动物中心订购动物以及开展任何相关实验,在饲养中的动物费用正常收取。

3.3.2.5. 下一次的IACUC全体会议,委员会将审查汇报、评价结果和其他的信息。委员会将根据违反事件的性质、原因和严重程度,决定如何进一步处理,提供PI建议整改方法。

3.3.2.6. 恢复暂停的AP需要得到IACUC的同意,并书面通知PI和实验动物中心。

3.3.3. PI

3.3.3.1. 兽医在填写《表格》中的第二部分时,将联系PI。在把表格递交到委员会前,PI有一次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

3.3.3.2. 假如PI不同意发现的问题或不履行IACUC做出的处理,PI可以向IO(Institutional Official)申诉。


PD-Ⅱ-05A.V2  

2025年9月19日